随着钱谦益的死亡,他的亲戚们认为柳如是作为一介外姓人,没有资格掌握钱家的财产,开始大闹葬礼,将钱家田亩全部霸占,金银珠宝一并掳走。
柳如是不堪其辱,为了保护钱家的家宅地产,自尽而死。面对这种情况,官府也无能为力,因为这是封建社会一种不成文的规定。
就算县令死了,家中没有继承财产的后代,那么县令的亲戚也会使用“吃绝户”这种方式,来处理县令的后事。
不仅如此,在封建社会时期,女性地位十分低下,作为一个外姓族人基本没有任何能力与丈夫家族中的亲戚对抗。而且女性在当时根本没有任何继承权,如果没有已经成年的儿子,那么只能由亲戚来处理家中遗留的财产。
她们眼看这些平日里关系不错的亲戚在男性家主死后,反目成仇,拼命搜刮家中的财产,然后等待被卖往青楼或是赶出家门流落。
原本这些问题。
李佑早就知道了,只是由于社会风气如此,李佑准备徐徐图之。
所以为了不引起反抗。
李佑只是让未出嫁的女儿拥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。
先让人适应,慢慢再推进。
但是现在不行了,立储问题迫在眉睫,李佑只能加快速度。
首先就是这些案件。
所有的土地都要各位吃绝户的兄弟归还。
然后对贩卖人口的几位出动了侦捕卫,全部斩首。
然后在各地清查吃绝户案件。
于是又一场行动在李佑我们的布置下产生了。
吃绝户很快就被遏制。
为了不要刺激。
李佑决定谨慎一点。
男女平等观念自然是不会提。
决定切香肠。
一点一点切。
李佑接着这些案件在报纸上大肆传播,长篇累牍书写这些受害者悲惨往事。
人民群众是单纯而善良的。
随着新闻的发酵。
呼吁加强绝户女性的权益的呼声日益高涨。
见目的已达到,李佑也不得不“顺从民意”。
李佑宣布,今后家主死后。
儿子为财产第一继承权,拥有完整继承权。
但如果女性能招上门女婿。
即享有完整继承权。
出嫁只能拥有男性三分之一。
如果没有儿子,女儿拥有财产权。
这一套命令下了下去。
很多人没有怎么反对。
怎么说呢?
吃绝户确实比较丧心病狂。
这是正义之举。
而且很多官员自己也有喜爱的女儿,所以女儿有继承权。
这时候也没有程朱理学。
对女性的要求也没有明清时期的要求严。
唐代女性可以经商,这在很多历史资料中都有显示,唐代的女性不会依偎在丈夫身后,她们可以选择经商,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财富。
这种现象在其他王朝十分罕见,因为处在男尊社会,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品,男性可以三妻四妾,女性却只能从一而终,甚至丈夫死了,自己也不能改嫁。而唐代女性可以参加商业活动,从这一点出发也恰恰体现了,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主动性。
比如俞大娘航船,就是唐朝妇女参加经商的重要实例,她也是唐朝女强人的重要代表。
相传她出生于洛阳,不仅是一个经商高手,而且样貌角色。
她本来出生在江边儿上,从小接触渔船,对渔船的构造、大小、体积等内部结构,十分了解。
据说由她的队伍打造的船只,可以承载万吨的粮食。
另外,船员长期出海,很难及时购买蔬菜水果等,她就在船上开创了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,船员可以自己种植瓜果蔬菜的。俞大娘虽然是一个女性,但是她把造船事业打造的十分火热,甚至直接以她的名字来命名,这也是唐朝最早的船只品牌。
而且这时候的女性还颇为开放。
也许有人有刻板印象。
觉得古代女性十分保守,甚至她们上街,一颦一笑都要用扇子挡住,在公共场合吃饭、饮酒,说道更多。
可是唐代的女性,社会并没有过多的限制她们的行为,甚至她们可以穿低胸装,这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。
唐代女性的服饰大概可以分为三种,襦裙、胡服和女着男装,其中以襦裙最为开放。
这种服饰类似于现代的低胸装,所以又叫做齐胸襦裙。
齐胸的裙装,外挂一条披肩,突出了女性特色,添加了一份性感的气质,当然这样的装束在古代是十分罕见的,毕竟古代人思想封闭,对女性束缚极多。
而唐朝女性可以穿着这样开放的服饰,可见其社会地位,要比其他封建政权时期,高很多。
唐朝还流行一种服饰,叫做女着男装。在唐朝的社会活动中,不管是贵族阶层,还是社会的中下层,都不排斥女性。而这些女性又因为性别原因,所以出现在公共场合,为了行走方便,大多身穿男装。
还有婚姻方面。
唐代女性她们不仅可以决定自己的婚姻对象,还可以主动追求,并且不会受到社会的讽刺和排斥。
最有意思的是在唐代,如果女性在婚后,不满意自己的婚姻,比如丈夫不上进,或者性格不合适,女性可以主动提出离婚,并且改嫁给她人,为自己物色更好的良人。
而且,离婚这一现象在唐朝十分普遍,女子在离婚之前,还会特意打扮,挑选一件庄重的衣裙,画上漂亮的妆容,和平分手。
而男子也会为离婚的妻子,准备三年的钱粮,保证她在离婚之后的正常生活。
除此之外,唐代还专门设立了法律法规,保护女性的权益,比如女性受到了家暴,可以到衙门起诉自己的丈夫。从婚姻层面来看,她们不仅可以决定自己婚姻的对象,还可以提出离婚,并且离婚之后,不会受到社会的排斥,可以继续寻找心仪对象。
所以这在百姓看来,问题并不是很大,这也是武则天能够篡位,而刘太后在宋朝无法篡位的社会原因。
毕竟儿子才有第一继承权。
女儿只是拥有第二继承权。
不过相比于侄子,女儿还是更亲的。
所以不怎么反对。
当然这些官员也不知道皇帝在干嘛,还以为是提高女性地位而已。
而且从道义上无法指摘。
于是没多大人反对,都决定再看看。
李佑确实没想到。
这条命令被大家如此轻松就接受了。
看来还不够刺激。
于是李佑决定加大力度。
宣布爵位如果没有儿子,女儿也可以继承。
如果女儿的子女不改姓,那么爵位还可以传至子孙。
与国同休。
这一下子稍微敏感点的人都知道了。
皇帝是要立大皇女为皇储。
雪片般的奏折飞入了皇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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